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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质资料馆集中清理过期矿权、项目地质资料

2019-05-29 | 发布部门: | 来源:新闻宣传中心 

       为全面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提升我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汇交率,省地质资料馆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对已过期矿权、项目地质资料集中清理。

       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与省厅有关处(室)沟通,省地质资料馆制定了《已过期矿权、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理工作方案》。清理工作主要以国家或地方财政出资为主、兼顾社会出资或其他资金的项目,通过发放催交通知书、项目单位自查信息反馈、赴勘查单位实地核实等方式,由勘查单位对未完成汇交的已过期矿权逐一说明原因,遵照汇交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集中会审、现场指导、提出解决办法,同时要求汇交人明确汇交时限,提交汇交承诺书,帮助汇交人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我省已过期矿权实现应交尽交。

       本次清理工作旨在积极探索地质资料汇交与矿政管理环节衔接的办法,积极推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城市地质等地质资料的汇交和公开利用,使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汇交种类更加齐全,内容更加丰富,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刘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