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办理结果实现电子化-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务中心

工作动态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办理结果实现电子化
发布日期: 2017-12-14    来源:政务中心

  按照省政府“放管服”工作要求,省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办理结果取消纸质证书,实现网络发放。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审批,办理结果加盖厅电子印章后,经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发送至申请人。2017年12月14日,省厅政务中心通过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发出第1份电子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标志着该项行政审批从申报、审批到发放办理结果全面实现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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