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丽委员:
您提出的《全方位保护黑土地 提升绿色发展优势》的建议(第117号)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函复如下。
黑土地作为极其珍贵的资源,兼具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功能,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龙江调研视察时强调:要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施行最严格的黑土保护,提升黑土耕地质量,让黑土地得到永续利用”。2016年修订了《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2018年制定了《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黑土耕地保护工作做出系统安排部署。作为自然资源部门,近年来,针对黑土耕地保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耕地保护责任制度,严格规划计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连续17年实现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确保了全省黑土耕地总量不减少。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为到2020年末不低于2.08亿亩,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2017年末我省耕地面积2.38亿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
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我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6亿亩,占全国的比重由9.78%上升至10.77%。全面完成了“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任务,将保护任务逐一落实到地块、将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个人。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优质黑土耕地纳入保护范围,依法依规严格实行特殊保护,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
推动实施规模化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建立了以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土地整治工作新机制,深入实施《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建促保、以保促建”,以提升黑土耕地质量、生产环境和粮食产能为目标,不断加大黑土耕地保护性建设力度。“十二五”以来,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土地整治建成高标准农田2340.56万亩,投资202.14亿元。
四、完成了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试点工作
2018年,我省作为试点省份开展了全域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工作。此次评价重点突出了黑土地的优势,加大了有益微量元素的比重。重新评价后,我省优质耕地由原来的零面积增加到14330万公顷,高等地面积由原来的5万公顷增加到131.8万公顷,优等地和高等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98%,中低等地仅占2%,充分体现了珍惜黑土资源的应有价值。
保护好黑土耕地不仅关系到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局,更关系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局。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立足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从摸家底、保数量、提质量、强监管上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和改进黑土耕地保护工作,保证黑土地的合理持续利用。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及黑土保护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沾化区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