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对俄口岸建设及支持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488号)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用地指标的保障力度,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加强对俄合作是我省深度融合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措施,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是促进对俄贸易和交流的重要平台,我们要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加快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明确省、市、县管理权限和责任,提高审批效率;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规范增减挂钩项目的组织实施。为保障试验区合理用地,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适度倾斜,全力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
二、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自贸试验区申报。省政府成立了申报工作专班,目前,绥芬河作为我省申报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之一,用地情况正在报部审核阶段。省自然资源厅将认真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黑发〔2018〕1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黑政规〔2018〕11号),支持试验区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色发展,构建发展长效机制,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引导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支持绥东试验区建设,对建设项目用地予以规划保障。2018年,根据绥芬河市政府需求,我厅报请省政府对《绥芬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调整,从省级城乡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中调出580公顷,支持绥东试验区建设。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依法依规做好绥芬河市、东宁市建设用地规划保障工作。
沾化区国土资源局
2019年5月9日